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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计机构”)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 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 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天健所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8.40 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675家,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6.63亿元。上述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3家。

(二)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结合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方案和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详尽沟通,并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天健所进行详细审查,认为其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要求。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9日分别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12月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审计项目组召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阶段沟通会议(即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第一次审计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安排、审计责任、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三) 2024 年4 月 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审计项目组召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执行阶段沟通会议(即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第二次审计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计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审计初稿数据情况、重点审计事项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 2024 年4 月 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审计项目组召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完成阶段沟通会议(即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定稿数据情况、审计问题进展情况、后续持续关注问题、期后一季度情况、内控及财务报表的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同时,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审计机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监督审计机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能够

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时完成公司 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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