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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4)第0034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85,799.2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9,292,063.4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22,615,552.53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29,209,982.67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董事会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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