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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事项概述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出具的川华信审(2024)第003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22,615,552.53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29,209,982.67元,公司实收股本为2,661,232,77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未弥补亏损为负的原因

本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保持稳定有序发展,整体经营实现盈利。公司未弥补亏损为负主要是以前年度累计亏损所致。

1、经四川华信出具的川华信审(2023)第0041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39,021,071.35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09,917,919.24元。

2、经四川华信出具的川华信审(2024)第0034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85,799.27元,母公司实现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净利润为-19,292,063.4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22,615,552.53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29,209,982.67元。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负值,且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4年,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目标,继续聚焦于环保新能源和供应链管理行业,积极通过拓展丰富产业链、创新业务发展模式以及推进精细化管理等举措,挖掘公司发展潜能,提升公司发展实力,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1、拓展丰富产业链,打造高质量高水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依托深耕行业丰富经验、运维优势和品牌美誉,公司以垃圾发电、秸秆供热项目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污水、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持续拓展丰富环保新能源循环资源利用产业链条,打造“双环战略”中的绿色生态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创新业务发展模式,打造产业供应链数智化场景闭环服务平台。基于大数据产业链服务平台,综合赋能供应链体系,围绕农业产业链、资源型产业链、城市综合服务产业链、消费品产业链等四大数字化服务平台为基础,形成“双环战略”中的数智产业环,打造可复制的数智化产业赋能生态圈闭环链路,让不同产业链供应链在公司产业供应链数智化场景闭环服务平台内上下贯通、紧密联合,真正实现社会不同产业链供应链的集中增值,在共赢发展中实现企业价值。

3、优化融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适时实施再融资。公司将积极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不断提升企业信用与互信,致力建立高质量合作伙伴关系;同时,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争取适时实施再融资,持续优化融资结构,改善公司资产负债质量,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4、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与运营效率。公司将持续强化精细化管理,将精益管理融入企业文化中,不断优化内部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并积极推进制度化、规划化、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公司管理与运营“颗粒度”,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降本”,持续创造管理效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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