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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王股份: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岗位薪酬。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内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公司可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2)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或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岗位薪酬。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其发放监事职务津贴。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监事,公司可向其发放津贴,其出席

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岗位薪酬。

二、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规定

1、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相关人员在公司兼任董事和高管的,薪酬不重复领取。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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