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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

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含长江证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出现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和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和监督管理措施2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分别于2007年至2011年、2014年至2018年、2021年至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四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锐,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夏才渠,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复核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锐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夏才渠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余宝玉、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锐、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合伙人夏才渠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责任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如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认真履行审计工作,拥有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要求;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意见;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相关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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