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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创精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富创精密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强航时代日常经营需要,加快强航时代良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本次强航时代拟申请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强航时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融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融创”)合计持有强航时代46%的股权。公司将仅针对强航时代在授信范围内的实际使用金额、期限分别提供与出资比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融创合计持有的46%)同比例的信用担保。

公司就强航时代本次贷款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及相关担保条款以公司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同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本次审议通过后失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强航时代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侯广库

主营业务:从事高端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27.00%,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融创持股19.00%,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持股46%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资产总额86,329.65
负债总额64,245.95
净资产22,083.70
营业收入18,863.49
净利润977.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80.3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强航时代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系:强航时代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融创合计持股比例为4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强航时代及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和范围。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强航时代拥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其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情况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153,902.00万元(担保总额是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但未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与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之和,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3,861.17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和总资产的33.71%、20.28%(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金额分别占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和总资产的7.42%、4.46%)。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欢张明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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