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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创精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哲-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创精密”)独立董事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职,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换届后本人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哲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经济法专业。2007年5月至今,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富创精密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况,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李哲99003

公司于2023年10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客观、审慎的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续聘审计机构、对外投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本人依据多

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内,参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作为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与公司人力资源等部门充分讨论股权激励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等部门就公司新任董事、核心人员的任职标准等进行认真的沟通讨论。

(三)表决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人在对公司相关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与中小股东交流,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的同时,确保中小股东

对相关事项单独计票的权利,对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召开会议前,公司提前通知到本人,提前认真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及时传递,进行充分的说明,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内,审阅了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内,表决同意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内,公司发布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3年半年

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内,公司及股东恪守承诺,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未出现延迟履行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内,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披露均符合《公司章程》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本年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运营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就公司经营、业务等事项密切沟通、积极讨论。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特此报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哲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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