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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冠军本人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3年11月8日,我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张冠军,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宝鸡石油机械厂厂长兼党委书记;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兼党委书记;中国石油集团咨询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秘书长,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2023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1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1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股东大会会议本人自2023年11月8日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后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023年度,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专委会会议

本年应参加专委会会议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战略委员会1100

本人积极参加任期内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无委托出席或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情况请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应内容。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完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要求,后续本人将严格按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及时同公司内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了初步沟通与了解。本人在2023年度的任职期限尚短,日后将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内审工作等方面发挥更多的积极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对市场舆情涉及公司的各类事项主动向公司问询了解,帮助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2023年度的任职期限尚短,日后将积极参与到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更多的沟通活动中同中小股东进行交流。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公司现场调研、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为公司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法人治理水平提出意见。本人在2023年度的任职期限尚短,现场工作时间为2天。

公司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业务培训等条件,保障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之间的良好沟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度,公司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质审核和决议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后,及时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修订后的《职级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审议,确保公司关于高管薪酬考核及发放的内控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因本人在2023年度的任职期限尚短,尚未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开展深度核查,日后本人将对上述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并提出独立意见。

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行业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冠军2024年4月27日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鸣本人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赵鸣,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强生医疗器材(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德尔福汽车系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大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柯拉克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上海大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2023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5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3次,委托出席董事会2次,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股东大会会议2023年5月19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上就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2023年11月8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023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专委会会议

本年应参加专委会会议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6420
提名委员会33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无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情况请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应内容。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完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要求,后续本人将严格按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和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公司专项内部审计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实时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帮助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公司现场调研、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为公司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法人治理水平提出意见。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多种形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公司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业务培训等条件,保障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之间的良好沟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

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本人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合法合规履行了聘任决策程序。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3年度,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3年度,根据公司《职级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理层2022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并通过了2023年度的经营目标责任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发放符合当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2023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财务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鸣2024年4月27日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钟广法本人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钟广法,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历任江汉石油学院物探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副教授;德国汉堡大学访问学者;国际大洋钻探(IODP)368航次船上科学家;“深海勇士”号载人深潜器西沙航次下潜科学家。现任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2023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5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5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董事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股东大会会议2023年5月19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上就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2023年11月8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023年度,在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专委会会议

本年应参加专委会会议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3300
战略委员会1100
审计委员会1100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无委托出席或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情况请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应内容。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完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要求,后续本人将严格按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范围及覆盖程度、审计团队、审计方法等内容进行充分沟通,认真监督审计工作进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通过现场出席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实时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帮助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公司现场调研、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为公司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法人治理水平提出意见。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业绩说明会、公司业务研讨会、行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公司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业务培训等条件,保障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之间的良好沟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本人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合法合规履行了聘任决策程序。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3年度,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3年度,根据公司《职级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理层2022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并通过了2023年度的经营目标责任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发放符合当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2023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术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

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钟广法2024年4月27日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段爱群本人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3年11月7日,我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现将本人2023年度在任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段爱群,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致公党党员,经济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历任安徽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华益律师事务所主任;财政部财政科学院研究员;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2023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4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4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股东大会会议2023年5月19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上就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023年度,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专委会会议

本年应参加专委会会议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战略委员会0000
审计委员会5500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无委托出席或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情况请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应内容。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和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公司专项内部审计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

客观及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实时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帮助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公司现场调研、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为公司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法人治理水平提出意见。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多种形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公司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业务培训等条件,保障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之间的良好沟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本

人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合法合规履行了聘任决策程序。

(四)提名董事人员情况2023年度,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3年度,根据公司《职级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营层2022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并通过了2023年度的经营目标责任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发放符合当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2023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在任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段爱群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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