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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要求,在2023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科学决策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张松旺、魏学军、赵庆福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其中由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张松旺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事项表决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2024年12月04日《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通过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勤万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义务和道德规范。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中勤万信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交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小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审计小组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

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特此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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