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0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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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1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3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2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7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6,490.00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8,551.30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416.62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家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9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制造业 |
C27 | 医药制造业 | 制造业 |
I65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38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制造业 |
C26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制造业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2.5万元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113.3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茂芝,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挂牌公司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7家。签字注册会计师:唐爱荣,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挂牌公司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共6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敏,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4月至2004年12月,在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2004年12月至2009年7月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执业;2009年8月至2013年5月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在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2013年10月至今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7万元。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核,并对其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未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暨书面审核意见;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文件。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