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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2021年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发行股票数量2,000万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为人民币6.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856,603.79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943,396.21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1年5月27日、2021年7月8日到账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或资金账号募集资金初始金额2023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160702042920019995626,807,987.454,008,141.18存放募集资金
公司潍坊坊子支行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63298158575,887,446.510.00存放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102,695,433.964,008,141.18-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未包含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募集资金。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未包含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会同东北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存放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账户(账号: 160702042920019995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账户(账号: 632981585)。 以上账户仅用于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用途,未作其他用途。自《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颁布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满足购买理财产品需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分别为中信银行潍坊分行账户(账号:

8110601013801504330)、招商银行潍坊开发区支行账户(账号:

536902213310605)。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委托理财金额(万元)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收益类型预计年化收益率
中信银行保本型结构化存款1,500.002023年1月9日2023年2月8日保本型1.30%

注:除上述理财产品外,公司与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智能通知存款协议,就公司存放在指定账户中的资金按照相关约定以协定利率计息。

2022年08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智新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智新电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智新电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智新电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意见;

(四)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11,694.3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45.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545.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募投项目连接器线缆组件产业化项目8,641.613,541.708,878.46102.74%不适用不适用
募投项目研3,052.73403.372,667.4787.38%不适用不适用
发中心项目
合计-11,694.343,945.0611,545.94----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共计人民币2,358,600.00元。2021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先期投入。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详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2022年08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2023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注 2: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净额按照两项目投资金额占连接器线缆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比重计算而来,若不能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注 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项目投入的金额,未包含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注 4: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 5:投入金额包含公司为使用募集资金账户而支出的手续费等。注 6:募投项目厂房、设备已基本达到初步使用需求,公司已逐步开展相关生产工作的进行。注7: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系因为公司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或理财收益等原因导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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