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
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1幢C3-4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由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称为“A类股份”)和普通股份(称为“B类股份”)共同组成。A类股份及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决议案进行表决时特别表决权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六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但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聘请或者解聘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大会对前款第二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将相
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除外。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7 | 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8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
9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10 |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1 |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12 |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说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不将其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英存、曹旭明、张明轩、北京方圆九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工山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工信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合力顺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正道伟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玉衡珠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天佑飞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议案9和议案10回避表决;崔文革对议案11和议案12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议案6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326 | 经纬恒润 | 2024/5/24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1幢C3-4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
公章)。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该组织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27日17:30,信函、传真中需写清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6、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郑红菊
联系电话:86-10-82263021
传真号码:86-10-82263100
电子邮箱:ir@hirain.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7 | 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
8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9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10 |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1 |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12 |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