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审核报告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电话)TEL: (010)88356126(传真)FAX: (010)88354837(邮编)POSTCODE: 100044(地址)ADDRESS: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报告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审核报告 |
………………………………………………
1-2
二、 | 附送资料 |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 |
3-4
三、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 |
四、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 |
五、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公告复印件 | |
六、 | 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
- 1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中准专字[2024]2225号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 管理层的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葡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通葡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通葡股份公司编制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通葡股份公司编制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3-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完成对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润源)49%股权的收购。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进行该笔收购时吴玉华、陈晓琦所作业绩承诺2023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1年3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所持有部分债权以及现金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吴玉华、陈晓琦所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九润源 49%少数股权。吴玉华、陈晓琦针对此次股权交易向公司承诺,九润源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100.00万元、3,700.00万元和4,500.00万元。
如九润源未能在相应会计年度实现上述净利润指标,吴玉华、陈晓琦现金进行补偿,吴玉华、陈晓琦应分别补足当期应补偿金额的50%,已经补偿的现金不退回。
如进行现金补偿的,公司应在收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当年专项审核报告后2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董事会应按照约定计算确定吴玉华、陈晓琦当年需补偿的现金金额,吴玉华、陈晓琦应于董事会决议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需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支付至公司账户。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23年度,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现的的净利润为2,453.70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