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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关于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中联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中联资质、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质量管理水平、审计工作方案、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李金才上年末合伙人数量47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2023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66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29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27家
审计收费总额0.36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其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1-202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202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此议案已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8)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3)。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立信中联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稳定,对项目团队人员安排充分、结构合理。其承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且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同时审计团队成员能够做到恪尽职守,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积极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

(1)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1

曹玮女士,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拟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经验。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2

邹阳先生,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拟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超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前述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工作方案

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围绕被审计单位的重点内容开展审计工作,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其中包括首次承接业务、收入利润核算、商誉核算、募集资金使用、在建工程核算、关联交易核算等,并及时与公司沟通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及人员安排,以及识别的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领域等情况,保证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审计结论全面完整。

(三)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

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在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质控部门及时沟通咨询,及时解决公司重点技术问题,同时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并对意见分歧处理程序的形成了完整的文字记录。立信中联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四)项目质量复核水平及质量检查

在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完善

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中联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章程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中联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立信中联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中联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立信中联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审计沟通

立信中联审计团队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与公司治理层保持了高效的沟通,年审会计师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和独董的沟通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19日,审计委员会、独董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2024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独董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报表审定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情况、审定后数据、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认为立信中联在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且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方面足

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完整、客观。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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