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爱柯迪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1,57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57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55,000,000.00元。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费用、注册会计师费用、发行手续费、资信评估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申报资料服务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07,075.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2,792,924.5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9月2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4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年余额
本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114,390,314.18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 467,396,835.03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 107,833.36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 23,240,433.3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670,126,079.1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到账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 3320020810120100049488 | 1,555,000,000.00 | 1,472,366.03 |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3302040160000831181 | 664,126,010.20 | |
宁波爱柯迪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 40010122001103888 | 4,527,702.92 | |
合计 | 1,555,000,000.00 | 670,126,079.15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宁波爱柯迪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9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30日,公司、宁波爱柯迪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2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使用均遵循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3,687.81万元,该金额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0月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24号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3,687.81万元。综上,公司募投项目置换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爱柯迪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 | 1,885,080,000.00 | 336,878,109.93 | 336,878,109.93 |
合计 | 1,885,080,000.00 | 336,878,109.93 | 336,878,109.93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5,279.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739.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733.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爱柯迪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 | 否 | 155,279.29 | 155,279.29 | 155,279.29 | 46,739.68 | 91,733.51 | -63,545.77 | 59.08% | 2025年 | 注4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55,279.29 | 155,279.29 | 155,279.29 | 46,739.68 | 91,733.51 | -63,545.7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截至2023年12月31日,“爱柯迪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其中已投入部分设备,并实现收入28,073.67万元。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郭煜焘 | 魏 博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