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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麒麟: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各位董事:

下面由我代表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向董事会作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在加强财务报告审计监督、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工作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二名独立董事(杜宁女士、朱波先生)、一名董事(甄明晖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杜宁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2023年度共召开了5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参加,审议讨论的具体事项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3/3/14就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沟通
2023/4/24就2022年年报审计完成阶段沟通
2023/4/26《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8/25审议:《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10/27审议:《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小组具有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能胜任审计工作。报告期内,我们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在审计期间通过专题会议、电话等多种形式联系审计负责人,督促审计进度,并及时就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经审阅,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对公司审计业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如下: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经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和舞弊,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随着本公司的业务职能的调整,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管理要求的提高,内部控制还需不断修正和完善。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没有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以确保用最高效的方法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委员:杜宁、朱波、甄明晖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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