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善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善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和决策效率。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步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制度内容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