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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数控: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选举独立董事陈克兢、独立董事魏兆成、非独立董事李春安作为委员会成员,其中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陈克兢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1/2,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度末新设下属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内暂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年度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要求,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协调职能,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重要事项,持续关注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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