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城数控”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连城数控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33号文《关于核准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共募集资金568,35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32,170,754.72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36,179,245.28元,已于2020年7月17日缴存于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指定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账号:532130100100087782)。
此外,公司通过其他账户支付保荐费1,132,075.47元及累计发生的其他费用2,944,346.4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合计36,247,176.65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102,823.35元。募集资金的用途为单晶炉和切片机扩建项目328,163,600.00元、研发中心建设65,594,000.00元和补充流动资金138,345,223.35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0DLA202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使用用途等情形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性。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7月,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连城凯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即截至划转资金日的合计余额27,153,638.64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状态 |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 | 532130100100087782 | 已注销 |
连城凯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 | 532130100100087912 | 已注销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即截至划转资金日的合计余额27,153,638.64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连城数控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连城数控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连城数控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连城数控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连城数控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昌森 顾旭晨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32,102,823.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00,00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0,751,497.8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单晶炉和切片机扩建项目 | 否 | 328,163,600.00 | 3,800,000.00 | 328,209,727.60 | 100.01% | 2022年6月30日 | 是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 | 否 | 65,594,000.00 | - | 48,025,817.26 | 73.22% | 2022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8,345,223.35 | - | 144,515,952.99 | 104.4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32,102,823.35 | 3,800,000.00 | 520,751,497.85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即截至划转资金日的合计余额27,153,638.64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