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梁燕女士所作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制度与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续聘和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等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保证了公司运转的规范性和董事会相关决议的科学性。同意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同意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针对相关业务事项均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能进行的投资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辉、梁燕、郑文贤、陈志回避表决,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关于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徐辉、梁燕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同意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015)。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5月30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