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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公司代码:600735 公司简称:新华锦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锦盛发制品有限公司(含盛泰分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海川工艺发制品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锦融发制品有限公司、海顺地(柬埔寨)有限公司、美国OR(ON-RITE COMPANY)、美国NI(NEW IMAGE LABSCORPORATION)、青岛森汇石墨有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青岛新华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新华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新华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0.1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8.43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储运管理、产品研发、生产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资产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3%利润总额的3%>错报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5%>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营业收入总额的0.5%> 错报
所有者权益总额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错报

说明:

(1)错报:指某一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与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应当列示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之间存在的差异;

(2)对于上述多个量化指标,公司采用“认定结果孰高”的原则,即以上述量化指标认定的错报程度最高者作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量化指标。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为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3)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4)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300万元及以上80万元(含80万元)至300万元小于80万元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业务员(经理级业务员)流失严重;(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7)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5)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7)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未形成损失;(3)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4)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6)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航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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