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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346.26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7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2022年7月18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7月2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9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7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407.35万股,授予价格为5.04元/股。

6、2022年9月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实际向193人授予股票期权

720.13万份,行权价格为10.08元/股。

7、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9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3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11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

公司已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共计56.426万份。

11、2023年11月1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共计15.126万股。

12、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公司层面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本期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据此,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拟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346.265万份,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4名。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勤勉尽责。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46.265万份。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针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博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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