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祝梅红,女,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阴市监察局科员、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团委书记、江阴大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2018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独立董事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5次,其中本人现场出席会议4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1次,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对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召开的全部5次股东大会。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3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本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本人就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本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4月24日,本人就公司2022年年报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事项包括利润分配预案、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监高薪酬、2022年度证券投资专项报告、计提资产减值、接受控股股东担保、会计政策变更、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本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墨西哥名华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本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及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7天次,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及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面谈沟通的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及未来潜在诉讼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结合本人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四、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董监高薪酬、会计差错更正、对外担保、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一致决议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的意见。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的议题。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本人充分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3、本人严格要求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5、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八、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有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有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有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权利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祝梅红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