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回购方案简介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和美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嘉和美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1)。
二、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2,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00元/股、最低价为18.9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86,540.9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而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