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安广实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5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4、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5、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公司发生派息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8.00-0.26=17.74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亦不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