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8 |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 公告编号:2024-010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从事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及专项奖金,未在公司从事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突出贡献奖励+任期激励。
按照年薪考核管理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企业经营实际领取基本年薪,根据企业年度经营质量变革指标、效率变革指标、动力变革指标、专项指标业绩考核确定其绩效薪酬;根据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新业务拓展、品牌建设等突出贡献确定突出贡献奖励;根据任期内业绩持续增长、改革创新、后发优势培育等确定任期激励。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奖励薪金、任期激励按相关制度规定考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审阅,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