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24-01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明涛、刘辉、张惠泉、鲍晨钦在审议此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是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发生能够使公司和关联方充分地利用现有经济资源、人力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与港口主业相互依托、相辅相成,有利于公司业务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李欣华、张建波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00,107万元。其中:
1.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港口及其他相关服务48,961万元;
2.向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采购商品27,206万元;
3.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水电、蒸汽合计509万元;
4.接受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劳务及其他服务23,431万元。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1-12月)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提供港口和其他服务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27,272 | 34,640 |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492 | 697 |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217 | 233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640 | 484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8,418 | 7,611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1,965 | 2,072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368 | 782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722 | 360 | ||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76 | 44 |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38 | |||
小计 | 40,170 | 48,961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28,000 | 26,670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517 | 536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30,000 | 0 | 计划业务未发生 | |
小计 | 58,517 | 27,206 | ||
向关联人销售水电、蒸汽等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6 | 1 |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58 | 58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100 | 107 |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254 | 265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54 | 44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3 | 3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 | 1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13 | 9 |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1 | |||
小计 | 489 | 509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其他服务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3,620 | 3,921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30 | 123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81 | 448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 | 21,475 | 18,934 |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8,387万元。其中:向关联人提供港口和其他服务51,493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30,54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水电、蒸汽合计531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装卸运输、理货、航道通行、后勤等服务25,82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2024年预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35 | 2 | ||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9 | 0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3 | |||
小计 | 25,350 | 23,431 | ||
合计 | 124,526 | 100,107 |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1-12月) | 2024年预计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提供港口和其他服务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34,640 | 26,210 | 计划业务量减少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697 | 629 |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233 | 250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484 | 640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7,611 | 7,755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2,072 | 4,680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782 | 711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360 | 128 | ||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44 | 50 |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38 | 10,440 | 港口物流业务增加 | |
小计 | 48,961 | 51,493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26,670 | 30,000 | 计划发生贸易采购业务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536 | 540 | ||
小计 | 27,206 | 30,540 | ||
向关联人销售水电、蒸汽等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1 | 2 |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58 | 58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107 | 11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明涛先生,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注册资本365,874.49万元,经营范围: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豆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分支机构经营】;职业中介活动。一般项目:
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谷物销售;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企业总部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
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公司”),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48,69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法定代表人戴厚良先生。经营范围: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265 | 270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44 | 50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3 | 3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 | 1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9 | 10 |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1 | 27 | ||
小计 | 509 | 531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其他服务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3,921 | 4,000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23 | 130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448 | 220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18,934 | 21,470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2 | 2 | ||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0 | 1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3 | |||
小计 | 23,431 | 25,823 | ||
合计 | 100,107 | 108,387 |
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
3.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港国经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1年,法定代表人李欣华女士,注册资本7,000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经营范围:包括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
4.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集装箱公司”),法定代表人宁鸿鹏先生,注册资本32,084.36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海上集装箱港口装卸和集装箱中转、仓储;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集装箱堆存、拆装箱、修理、清洗;汽车滚装船装卸及其他相关业务。
5.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丝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树峥先生,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成品油、液体化工产品仓储、代储、中转;装卸服务;设备租赁;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际多式联运、国内水路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
6.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尹鸿军先生,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
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理货业务;国际、国内集装箱理箱业务;集装箱装、拆箱理货业务;货物的计量、丈量业务;监装、监卸业务;货损、箱损检定等业务。
7.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国投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辉先生,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注册资本900,000万元,经营范围:
货物、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焦炭、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不含汽车)、初级农产品、橡胶、纸浆、钢材、木材、矿产品、原粮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贸易经纪及代理。
8.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象屿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博先生,注册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主
营业务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场地租赁;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粮食收购、销售;港口设施施工。
9.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哈红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欣先生,注册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港口理货,肥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集装箱维修。
10.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志刚先生,注册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广盛港公司”),法定代表人段险峰先生,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船舶租赁;报关业务;报检业务;装卸搬运;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粮油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
安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无船承运业务;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东方集团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7,835.76万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1%,为本公司的第六大股东;公司副董事长孙明涛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裁、公司董事张惠泉在该公司担任董事兼副总裁,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中石油集团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11,817万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0%,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锦港国经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10,144.21万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7%,为本公司的第五大股东;公司监事李欣华在该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新时代集装箱公司:本公司持股34%的联营企业,公司副总裁宁鸿鹏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中丝公司:本公司持股49%的联营企业,公司副总裁宁鸿鹏在该公司担任副董事长,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外理公司:本公司持股29%的联营企业,公司监事李欣华在该公司担任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锦国投公司:本公司持股33.34%的联营企业,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鲍晨钦在该公司担任副总裁,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锦州港象屿公司:本公司持股51%的合营企业,公司副总裁张文博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沈哈红运公司:公司职工监事张建波在该公司担任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中电投公司:公司副总裁刘福金在该公司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锦广盛港公司:本公司持股51%的合营企业,公司职工监事张建波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根据其财务和经营状况分析,预计其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其他服务,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及其他服务的交易遵循以下定价原则:
1.如该种商品或劳务及其他服务有国家标准价格,则执行国家标准价格;
2.如该种商品或劳务及其他服务无国家标准价格,则根据周边市场行情、所供商品或劳务及其他服务的市场供需变化,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并签订书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是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发生能够使公司和关联方充分地利用现有经济资源、人力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与港口主业相互依托、相辅相成,有利于公司业务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