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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24-01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B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3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4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报告
5.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5.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5.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向关联人提供港口和其他服务
8.02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8.03向关联人销售水电、蒸汽等
8.0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其他服务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发放兑现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发放兑现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3.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5)人
13.01尹世辉
13.02曲 伟
13.03刘 辉
13.04王 建
13.05孙明涛
14.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14.01裴 松
14.02宋天革
14.03杨 华
15.00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4)人
15.01葛义勇
15.02王君选
15.03丁 泉
15.04李欣华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主要内容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临时公告中披露,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以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方式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5.01-5.0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00、9、10、11、12、13.00、14.00、

15.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第8.01项议案回避表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对8.01、8.02、8.03、8.04项议案回避表决;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第8.03、8.04议案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
A股600190锦州港2024/5/9
B股900952锦港B股2024/5/142024/5/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5月16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刚、姜兆利

联系电话:0416-3586171

传真:0416-3582431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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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3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4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报告
5.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5.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5.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向关联人提供港口和其他服务
8.02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8.03向关联人销售水电、蒸汽等
8.0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其他服务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发放兑现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发放兑现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13.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尹世辉
13.02曲 伟
13.03刘 辉
13.04王 建
13.05孙明涛
14.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裴 松
14.02宋天革
14.03杨 华
15.00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5.01葛义勇
15.02王君选
15.03丁 泉
15.04李欣华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锦州港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5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5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的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为例,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5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13.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13.01尹世辉
13.02曲 伟
13.03刘 辉
13.04王 建
13.05孙明涛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锦州港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3.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13.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13.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尹世辉500100100
13.02曲 伟010050
13.03刘 辉0100200
13.04王 建
13.05孙明涛01005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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