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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年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在2023年度充分利用自身专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华金秋、吴敬及非独立董事杨勇3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华金秋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4/1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4/25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8/14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3/9/14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52023/9/2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23/10/20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3半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和评估,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财务、内控等方面的汇报,并就预审过程中遇

到的问题、年度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

主导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宜,保障公司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流程合法合规及方式公平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进行认真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对公司内审工作的指导与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与审阅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符合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根据环境变化和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内控体系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均在预计额度范围内,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华金秋、吴敬、杨勇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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