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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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待定,详情请见公司另行发布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