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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并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对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俊先生、独立董事桂水发先生和董事吴艳芳女士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林俊先生担任。

各位委员具备金融财务知识、专业理论或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委员会的专业构成、独立董事比例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如下:

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制定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监督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各项工作。

(三)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和治理体系。

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指导各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工作,并听取各部门对内审部门和内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认真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协调,并充分讨论沟通,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在公司进行2022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介绍,并就年度审计的工作内容、审计计划及各自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形成一致意见。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同外审会计师就审计方法、审计中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重大事项的情况。经审阅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较好地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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