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有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修订处用加粗表示):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七条 …… 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 | 第七条 …… 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
注:《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