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27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6.6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3,644,271,222.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54,365,956.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89,905,265.9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2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364,427.12 |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 15,436.60 |
募集资金净额 | 348,990.53 |
减:以前期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 | 55,962.17 |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041.04 |
减:以前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余额 | 174,000.00 |
减:本报告期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 | 30,966.55 |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74,979.51 |
加:本报告期收回上期募集资金理财本金 | 174,000.00 |
加:本报告期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净额 | 1,295.43 |
加: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5,276.64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196,695.40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24,695.40 |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余额 | 72,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2年6月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公司、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清科北京”)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什刹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271394878784 | 存续 | 活期存款 | 42,901.8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12050180080009688120 | 存续 | 活期存款 | 42,034.52 |
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 | 12000100000000000003 | 销户 | 活期存款 | 0.00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康支行 | 305001201090076644 | 销户 | 活期存款 | 0.0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 | 9550880238812800142 | 存续 | 活期存款 | 29,598.8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什刹海支行 | 638220957 | 存续 | 活期存款 | 10,160.2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 | 122912514410802 | 销户 | 活期存款 | 0.00 |
小计 | —— | —— | 124,695.40 | |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 —— | —— | 72,000.00 | |
合计 | —— | —— | 196,695.40 |
注:1、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项目”已结项,同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账号:
12000100000000000003)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康支行(账号:305001201090076644)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注销时间分别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
2、鉴于华海清科北京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华海清科(北京)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账号:122912514410802)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注销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
3、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的收益情况:
签约银行 | 产品名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金额(万元) | 实际收到的收益(万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2/7/8 | 2023/1/4 | 40,000.00 | 581.9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2/7/8 | 2023/7/7 | 40,000.00 | 1,204.6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2/10/10 | 2023/3/30 | 84,000.00 | 1,397.0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2/10/14 | 2023/1/30 | 10,000.00 | 95.5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1/9 | 2023/4/10 | 5,600.00 | 60.5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1/9 | 2023/4/11 | 5,400.00 | 19.0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1/19 | 2023/7/19 | 12,000.00 | 184.4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2/6 | 2023/5/8 | 10,000.00 | 82.2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4/14 | 2023/7/17 | 11,000.00 | 93.4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4/20 | 2023/6/29 | 80,000.00 | 444.9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5/26 | 2023/8/28 | 10,000.00 | 83.7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3/6/29 | 2023/12/29 | 40,000.00 | 360.9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7/3 | 2023/9/28 | 40,000.00 | 249.6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7/28 | 2023/10/30 | 20,000.00 | 116.4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9/8 | 2023/12/11 | 20,000.00 | 110.7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6/27 | 2023/9/25 | 25,000.00 | 191.10 |
合计 | 453,000.00 | 5,276.6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72,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签约银行 | 产品名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金额(万元) | 年化收益率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7/20 | 2024/1/4 | 12,000.00 | 1.5%-2.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10/9 | 2024/1/9 | 40,000.00 | 1.5%-2.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12/15 | 2024/3/18 | 20,000.00 | 1.3%-2.55% |
合计 | —— | —— | —— | 72,000.00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总额的比例为29.7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实施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1,300.44万元、超募资金28,699.56万元和自有资金31,754.3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华海清科北京增资及向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华海清科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其中向华海清科北京增资14,500万元,剩余部分通过向其提供借款方式投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300.44万元投入全资子公司华海清科北京用于实施“华海清科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金额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项目 | 35,000.00 | 13,937.42 | 237.86 | 21,300.44 |
2、募投项目“晶圆再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认为募投项目“晶圆再生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晶圆再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79.5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3、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3.1政府补助投入,节余募投资金
“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收到有关政府部门拨付的专项政府补助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费用改为从前述专项政府补助中支出,无需再就相应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故产生募集资金节余。
3.2控制费用,降低成本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高效、节约、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
3.3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取得投资收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并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海清科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海清科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3年度,华海清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348,990.5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966.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928.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项目(注2) | 否 | 35,000 | 35,000 | 35,000 | 0.00 | 13,937.42 | -21,062.58 | 39.82 | 2022年 | 215,404.05 | 是 | 否 |
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注3) | 否 | 20,000 | 20,000 | 20,000 | 7,857.26 | 17,776.31 | -2,223.69 | 88.88 | 2024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晶圆再生项目(注4) | 否 | 15,000 | 15,000 | 15,000 | 7,963.72 | 14,020.49 | -979.51 | 93.47 | 2023年7月 | 4,191.91 | 是 | 否 |
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 | 50,000 | 50,000 | 11,045.91 | 11,045.91 | -38,954.09 | 22.09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注5) | 否 | 30,000 | 30,000 | 30,000 | 4,099.66 | 30,148.59 | 148.59 | 100.5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00,000 | 150,000 | 150,000 | 30,966.55 | 86,928.72 | -63,071.28 | 57.95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见专项报告三、(四)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见专项报告三、(五)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见专项报告三、(七)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348,990.53万元;注2:“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项目”已结项,该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为21,300.44万元,将投入全资子公司华海清科北京用于实施“华海清科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注3:“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已于2024年2月结项。注4:“晶圆再生项目”已结项,该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979.51万元,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