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金玉丰 李全 管荣齐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