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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然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的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516,652,466.29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047,707,556.86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5,022,654.3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6,223,397.96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2023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9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3,921,32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399,992股后,以422,521,335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80,269,201.5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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