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士学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