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832,353.10元,减去2023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2,483,235.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8,253,066.63元,期末实际可分配利润为300,602,184.4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61,202,947.02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563,564,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8,178,248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自本公告披露日至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