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以传
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12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费
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办公会决定,具体金额将结合实际工作量确定,且不高
于 201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