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新亚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26日全部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702,069,832.59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E周存和定期存款为229,069,832.59元,现金管理余额为473,000,0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1 | 募集资金净额 | 1,200,000,000.00 |
2 | 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金额 | 555,664,322.04 |
3 | 本年度累计使用金额 | 18,864,992.27 |
4 | 以前年度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 | 58,058,235.93 |
5 | 本年度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 | 18,540,910.97 |
6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702,069,832.59 |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及通知存款 | 229,069,832.59 | |
现金管理余额 | 473,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6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23日召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9,800万元,用于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同意将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将上海市闵行区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7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40,000万元,用于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承建的“年产55,000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及通知存款余额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元)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宿豫支行 | 478075083361 | 活期存款 | 14,675.39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宿豫支行 | 467676703692 | 活期存款 | 146,221.25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398899991013000110042 | 活期存款 | 3,909,432.46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398004000608500001533 | 定期存款 | 209,000,000.00 |
5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152000188000782635 | 活期存款 | 500,000.00 |
6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15200181000618588 | E周存 | 11,618,746.83 |
7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15200188000864509 | 活期存款 | 501,075.47 |
8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15200181000624745 | E周存 | 3,049,807.84 |
9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15200188000916319 | 活期存款 | 329,873.35 |
合计 | 229,069,832.5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8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现金管理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万元) | 购买日期 | 投资期限(天) | 期末余额(万元)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5期6个月B款 | 5,000.00 | 2023年1月31日 | 180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2,249.00 | 2023年2月13日 | 93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2,251.00 | 2022年2月13日 | 92 |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9期6个月C款 | 4,000.00 | 2023年2月23日 | 180 |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9期3个月B款 | 1,700.00 | 2023年2月23日 | 90 |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13期3个月B款 | 2,000.00 | 2023年3月28日 | 90 |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13期3个月B款 | 1,500.00 | 2023年3月28日 | 90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营业部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挂钩黄金看涨) | 8,900.00 | 2023年4月17日 | 91 |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16期6个月B款 | 5,000.00 | 2023年4月18日 | 180 |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17期6个月B款 | 19,000.00 | 2023年4月20日 | 180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营业部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挂钩黄金二元三段结构) | 16,000.00 | 2023年5月11日 | 63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2,295.00 | 2023年5月22日 | 99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2,205.00 | 2023年5月22日 | 98 | - |
现金管理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万元) | 购买日期 | 投资期限(天) | 期末余额(万元)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22期3个月B款 | 1,700.00 | 2023年6月5日 | 90 |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26期1年期B款 | 3,500.00 | 2023年7月4日 | 365 | 3,500.0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30期1年期B款 | 20,000.00 | 2023年8月1日 | 365 | 20,000.0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30期6个月B款 | 1,600.00 | 2023年8月1日 | 180 | 1,600.0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34期6个月C款 | 4,000.00 | 2023年8月29日 | 180 | 4,000.0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36期6个月B款 | 4,500.00 | 2023年9月12日 | 180 | 4,500.0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37期6个月B款 | 1,700.00 | 2023年9月15日 | 180 | 1,700.0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42期1年期B款 | 5,000.00 | 2023年10月24日 | 365 | 5,000.0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43期6个月B款 | 7,000.00 | 2023年10月31日 | 180 | 7,000.00 |
合 计 | 121,100.00 | 47,3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86.5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9,8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452.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1.5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 | 是 | 90,370.00 | 40,570.00 | 40,570.00 | 812.60 | 17,616.80 | -22,953.20 | 43.42 | 2025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7,580.00 | 17,380.00 | 17,380.00 | 1,060.40 | 9,189.15 | -8,190.85 | 52.87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2,050.00 | 22,050.00 | 22,050.00 | - | 22,204.95 | 154.95 | 100.7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5.5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 | 是 | - | 40,000.00 | 40,000.00 | 13.50 | 8,442.03 | -31,557.97 | 21.11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1,886.50 | 57,452.93 | -62,547.0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所述。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 |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 | 40,570.00 | 40,570.00 | 812.60 | 17,616.80 | 43.42 | 2025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380.00 | 17,380.00 | 1,060.40 | 91,89.15 | 52.87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5.5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 |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 | 40,000.00 | 40,000.00 | 13.50 | 8,442.03 | 21.11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97,950.00 | 97,950.00 | 1,886.50 | 35,247.98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1年度,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缩减9,8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2021-044)。 2022年度,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缩减40,000万元用于“年产5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 |
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2-03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