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
(二)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2023年期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我们同意将董事会拟定的《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2024年期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我们同意将董事会拟定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鹃、余波、肖斌卿
2024年4月25日
杜鹃
2024年 4 月25日
余波
2024年 4 月 25 日
肖斌卿
2024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