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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股票简称:安集科技 股票代码:688019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5月9日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9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 11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3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5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6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7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18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9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1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3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5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议。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通讯会议并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登入会议的股东无权参与通讯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9日14: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5001号金桥综合保税区T6-5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5、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写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3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情况,编写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见附件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四: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对2023年所开展的各项工作的总结,撰写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3年财务情况分析

(1)主要会计数据如下列表格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237,871,129.221,076,787,316.101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733,766.50301,436,958.7033.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2,000,921.08300,453,800.147.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234,683.53239,122,116.4840.61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24,045,086.381,521,549,944.3839.60
总资产2,603,401,095.732,047,601,294.0727.14

(2)财务数据分析如下:

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14.96%,主要系公司战略性布局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平台、应用领域和市场拓展方向,积极推进“化学机械抛光液-全品类产品矩阵”、“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领先技术节点多产品线布局”、“电镀液及其添加剂-强化及提升电镀高端产品系列战略供应”及“核心原材料建设-提升自主可控战略供应能力”四大核心技术平台,产品品类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研发及定制开发能力进一步得到强化,保证持续不断有处于成熟技术和领先技术的不同产品在客户端不同程度的推广应用。公司销售收入保持稳健增长,较好地应对了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所带来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200.0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7.17%,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稳健增长的同时加大研发和销售的投入,随着公司各项销售活动

和研发活动进一步开展,且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工作,带来人力成本、股份支付费用和研发物料消耗增长较多。另外,本报告期公司因汇兑收益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导致财务收益下降较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73.3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60%,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变动影响以外,公司参与的部分政府项目完成验收工作,使得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较高。

二、2024年度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的2024年经营计划,公司将在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保障公司安全合规运营的同时,持续加强研发,加速产品创新和工艺开发,保障产品线规划高效进行,继续推动关键原材料的产业化和应用。公司将在持续扩大国内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海外业务发展的软硬件资源配置,积极加强海外市场拓展,实现销售稳健增长。于此同时,公司将以安集精神激发团队活力,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健康的财务指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六: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733,766.5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38,250,382.2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3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6,065,978.21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99,070,448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后剩余股本为98,947,6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4,631,673.65元(含税),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比例约10.62%,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60%。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99,070,448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后剩余股本为98,947,639股,合计转增29,684,29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8,631,931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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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七: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较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该额度在本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独立董事: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及工作安排,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十: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且在以往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专业服务和经验与能力。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十一: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合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出具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合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合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十五: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余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附件一: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贯穿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公司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受宏观经济和国际关系的影响,半导体行业仍处于下行周期,安集科技始终坚定发展战略,充分把握市场变化所带来的机遇,坚持自主研发,提升技术转化能力;持续加大市场开拓,进一步稳固行业地位。同时,不断强化内部治理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顺利穿越行业周期。

(一)创新研发进一步延伸,开启市场新征程

公司坚持“研发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理念,持续投入研发,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围绕液体与固体表面的微观处理技术,专注于芯片制造过程中工艺与材料的最佳解决方案,成功搭建“3+1”技术平台及应用领域,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化学机械抛光液-全品类产品矩阵”、“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领先技术节点多产品线布局”、“电镀液及添加剂-强化及提升电镀液高端产品系列战略供应”及“核心原材料建设-提升自主可控战略供应能力”。领先的技术水平不仅是产品稳定优质的保障,更为客户带来工艺优化和效益提升的可能性,为更长期友好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在化学机械抛光液板块,以创新驱动产品升级的能力持续增强现有客户黏度,巩固市场地位,以丰富经验及可靠的数据支撑和供应能力吸引新客户,开发新应用、开拓新兴市场领域:铜及铜阻挡层抛光液、介电材料抛光液、钨抛光液、基于氧化铈磨料的抛光液、衬底抛光液及新应用的化学机械抛光液等各类产品线的研发进程及市场拓展顺利,客户用量及客户数量均达到预期。其中钨抛光液、基于氧化铈磨料的抛光液的产品布局进一步丰富,市场

份额持续稳健上升;衬底抛光液产品平台进展快速,用于三维集成的多款抛光液与国内外数十个客户进行合作,配合客户进行工艺开发,助力客户实现新技术,TSV和混合键合工艺用多款抛光液和清洗液作为首选供应进入客户产线,持续上量。公司在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领域,致力于攻克领先技术节点难关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持续拓展产品线布局,目前已涵盖刻蚀后清洗液、光刻胶剥离液、抛光后清洗液及刻蚀液等多种产品系列,广泛应用于逻辑电路、3D NAND、DRAM、CIS等特色工艺及异质封装等领域。报告期内,在刻蚀后清洗液方面,公司贯彻ESG理念,持续加强水性刻蚀后清洗液的研发及产业化,两款水性刻蚀后清洗液进入量产,应用于先进制程大马士革工艺,并持续增加海外市场份额;在刻蚀液方面,公司持续与客户紧密合作,刻蚀液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正在按计划进行中,研发实验满足客户需求并进入测试论证阶段,进展良好,公司与测试论证的客户保持紧密沟通,根据测试论证情况持续优化产品配方,并配合客户进行工艺优化;在抛光后清洗液方面,碱性铜抛光后清洗液取得重要突破,在客户先进技术节点验证进展顺利,进入量产阶段,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抛光后清洗液产品平台。

公司在电镀液及添加剂领域,完成了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及先进封装领域的电镀液及添加剂产品系列平台的搭建,并且在自有技术持续开发的基础上,通过国际技术合作等形式,进一步拓展和强化了平台建设,包括技术平台及规模化生产能力平台,从而提升了公司在此领域的一站式交付能力。报告期内,先进封装用电镀液及添加剂市场开拓进展顺利,多款产品实现量产销售,产品包括铜、镍、镍铁、锡银等电镀液及添加剂,应用于凸点、再分布线(RDL)等技术;在集成电路制造领域,铜大马士革工艺及硅通孔(TSV)电镀液及添加剂也按预期取得进展,进入测试论证阶段,进一步丰富了电镀液及添加剂产品线的应用。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加快建立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供应的能力,一方面优化产品性能,提升现有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保障公司产品长期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报告期内,参股公司山东安特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开发的多款硅溶胶已在公司多款抛光液产品中通过内部测试,并在积极与客户合作进行测试论证中,部分已完成验证,实现销售;公司通过自研自建的方式持续加强了氧化铈颗粒制备的自主可控能力,自产氧化铈磨料在公司产品中的测试论证进展顺利,多款产品已通过客户端的验证,已经开始量产供应,将随着客户的进程逐步上量、实现销售。

(二)提升整体经营能力和加强成本管理效果显著,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

公司在不断加强产品布局和创新研发,铸造硬科技实力的同时,持续提升内部经营运作有效性,在综合管理和团队建设方面得到精进和壮大。

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发展,积极加强团队建设并完善福利体系,通过精彩纷呈的团建活动增进员工的企业认同感和凝聚力;同时还开放了各层级的员工直接与董事长沟通的渠道,鼓励员工在友好气氛中各抒己见、反馈意见,充分体现“尊重、关怀、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人才建设,优化薪酬和激励体系,启动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股权激励工具融入于薪酬管理体系,真正落实可持续性的长效激励机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468人,较2022年末增长18.78%,其中研发和技术人员236人,较2022年增长31.11%,占员工总人数的50.43%,团队规模逐渐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研发总部及运营中心的整合与扩张,研发、生产、办公环境及配置全面升级,并完成了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能耗管理系统等多项系统的升级改造,硬件及软件均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公司接下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持续拓展外部发展之路,布局资产多元化,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2023年度,公司保持现有业务高效发展的同时,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向相邻领域跨步延伸,完成了对CORDOUAN TECHNOLOGIES的收购,并在年度内顺利向被投企业引入管理资源,充分赋能,与公司内部有机结合,形成了高效的投后管理机制,降低公司投资风险的同时保证了被投企业继续稳步发展。

发展“材料背后的材料”是公司产业链布局的重中之重。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集电子材料在上海化学工业区完成购地,正在积极加速推进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的实施。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公司在上海第一个自购自建的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集研发、中试、生产、质量检测、物流仓储及智能产业化等功能于一体,并且具有各类化工产品生产的条件和资质,满足了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布局的需求,并将形成“上海浦东金桥生产制造基地”、“宁波北仑生产制造基地”及“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三大生产制造基地差异化布局和协同发展,助力公司产品战略的实施和多元化布局,对于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公司不仅能够支撑“立足中国,服务全球”的发展战略,改善高端半导体材料的上游核心原材料对进口的依赖局面,更将进一步解决集成电路制造领域的关键性难题。

秉承“尊重、关怀、以人为本”的文化价值,“求新、务实、追求卓越”的行动准则和奋斗目标,公司制定了“立足中国,服务全球”的发展战略,坚持客户至上的宗旨,为广大用户提供兼技术创新性和高性价比的整体解决方案。践行“让未来更绿色、更美好、更挚诚”的ESG

理念,公司将不断升级现有产品平台,加强关键节点布局,积极拓展相邻领域,向着成为“世界一流的高端半导体材料供应伙伴”的目标砥砺前行!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不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时间会议名称序号议案
2023/1/1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3《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4《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案》
5《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更新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8《关于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3/2/2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4《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案》
5《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更新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8《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2023/4/101《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和2023年度薪酬调整的议案》
14《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18《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4/27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5/2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议案》
2023/6/1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5《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7/1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7/28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3/8/30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3/10/30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11/29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023/12/12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及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在上述会议中,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运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保障。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名称序号议案
2023/5/2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0《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时间会议名称序号议案
事宜的议案》
15《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3/7/28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12/28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0《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履行了

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专门委员会在内部控制有效性、定期报告编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方面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四)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作为一家以科技创新及知识产权为本的高端半导体材料企业,始终致力于高技术壁垒、高增长率和高功能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坚持“立足中国,服务全球”的战略定位。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始终坚定发展战略,充分把握市场变化所带来的机遇。未来,公司将坚守定位,持续开拓创新,深化与国内客户合作并积极开拓全球市场。同时,公司将在现有业务和技术的基础上,持续稳健地通过自建、合作或并购等方式延伸半导体材料产业链,目标成为世界一流的高端半导体材料供应伙伴。

2024年,公司将着力达成以下目标:

1.持续加强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完善预防机制,实现全公司合规合法经营,确保公司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安全;

2. 继续扩大国内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海外业务发展的软硬件资源配置,积极加强海外市场拓展,实现销售稳健增长;

3. 加速产品创新和工艺开发,为客户提供性能卓越、品质优异的产品和服务,致力打造用户可以信赖和依靠的供应商伙伴;

4. 坚定高效实施各产品线规划,推动关键原材料的产业化应用,积极寻求相关领域的新业务机会,确保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实现;

5. 重振安集精神,传承安集文化,营造开放、信任、协作、充满活力的工作环境,增强组织活力,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健康的财务指标。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9日

附件二: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12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名称序号议案
2023/1/1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3《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4《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案》
5《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更新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2023/2/2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4《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案》
5《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更新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8《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2023/4/10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4《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4/27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3/5/2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3/6/1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5《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7/1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023/7/28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8/30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3/10/30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11/29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023/12/1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相应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 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 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向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预留授予部分完成第二次归属事宜,对首次授予部分完成第三次归属事宜;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且向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述内容均经过监事会审议。

6、 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持续建立、完善、落实相应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合理、有效,相关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7、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持续依法行使监事会各项职权,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审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依法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监事会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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