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66,115.48 | 61,209.68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75.94 |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11% | 0%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75.94 辅料销售收入、代加工收入
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 |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
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75.9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