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其中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本次会计政策辩证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