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4月26日中午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授予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因离职回购:P=P
-V=22.10元/股-0.80元/股=21.30元/股。(其中:P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因退休回购:P=P
-V=22.1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0.80元/股=21.3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P=P
-V=43.93元/股-0.80元/股=43.13元/股。(其中:P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联董事付昌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