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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拓生物: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长期专注于POCT试剂及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凭借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及服务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信赖,成为我国POCT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依托POCT免疫诊断技术平台,公司成功开发了处于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的五大检测试剂产品系列,包括药物滥用(毒品)快速检测试剂、传染病多功能快速检测试剂、生殖健康快速检测试剂、肿瘤标志物快速检测试剂、心肌标志物快速检测试剂数百个产品。

2024年公司将继续专注于POCT领域,坚持“将复杂留给自己,把便捷带给用户”理念,不断提升产品的综合市场竞争力的同时苦练内功,提升内部管理效率,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布局战略性前沿技术,持续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依托公司成熟的快速免疫诊断试剂产品技术平台,对现有产品进行技术优化升级,开发出一系列具有差异化、竞争力强的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线。加快新技术平台研发成果转化应用。同时,加大对特异性生物核心原料的投入,提升核心生物原料的创新性和稳定性,保证核心生物原料的陆续替代,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二)加快渠道建设,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公司将加快营销运营中心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营销运营体系,扩

大国际国内营销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深度挖掘北美、欧洲和中国等重点市场客户的需求,提升本土化服务能力。积极拓展东南亚、南美及其他新市场客户,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对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提高整体营销运营管理效率,持续提升品牌的影响力。

(三)以降本促效,持续推动提质增效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和生产工艺,提高生产设备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生产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降低生产成本。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供应链的优化和协同,加强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进一步完善ERP和OA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存货库存控制,减少库存资金占用提升周转率,在降本增效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进一步消化新冠疫情后带来的冗余成本压力,降低日常运营成本,严格控制非刚性支出。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加强供应链管理以及日常运营管理等措施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运营效率。

(四)完善激励机制,持续提高人工效能

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员工需求和市场环境,制定综合激励方案,将长效激励和短期激励措施有机结合,确保员工在不同阶段都能得到相应的回报和认可。公司每年将战略目标分解为年度经营目标和月度目标,以月度、季度、年度为周期进行薪酬绩效考核,并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方式,使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分享公司的长期增长成果。同时,按员工职级分类对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行培训,与人才发展紧密联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优胜劣汰,为优秀员工提供晋升通道,持续提高公司人工效能。

二、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治理体系和内控制度

2023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成章程及六项治理制度的修订工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规有效提供了保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一系列法规规定的要求,同步进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管理体制的升级和创新,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高效运行,梳理完善各种业务流程,加强业务管控,促进公司管理升级。

(二)加强董监高相关培训

公司将继续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时完成证监会、上交所要求学习的培训课程,邀请公司律师、审计机构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合规知识培训,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潜在涉及合规事宜的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学习,减少公司合规风险,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保障投资者权益。

(三)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则规定,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通过年报事前沟通、现场调研、专题会议等形式,进一步拓展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提高信披质量,增进投资者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同时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司始终遵循信息披露的宗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忠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动态,满足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行使股东权利的需要,并通过信息披露推动公司发展。

在保证信息公平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保持与投资者积极的线上交流,每年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举办不少于三次业绩说明会。同时不定期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等投资者交流活动,在合规的基础上,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另外,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深入了解投资者的实际诉求,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针对性回应。

四、共享发展成果,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自2021年9月上市以来,积极实施利润分配。2021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0,000,001.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39%。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2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4,666,667.40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行动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为104,556,8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645,463.2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8.46%。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就回购A股股份支付资金总额14,760,652.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合计98,406,115.70元,合计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2.31%。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希望此举能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充分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为稳市场、促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五、完善考核机制,压实“关键少数”责任

本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为公司的主要股东,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9,594,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9%,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公司前五大股东,

公司管理层利益与股东利益高度一致。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内审部等多层级多维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将董监高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率等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同行业情 况相协调。2024年度,公司将继续加强和丰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的措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六、实施股份回购,推行长效激励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截至2024年4月25日,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2,109,838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30,164.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完成股份回购,并将择机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效激励。

七、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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