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4月25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会计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解释16号的要求,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计解释16 号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会计解释 16 号的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 | ||
变更前(元) | 累计影响金额(元) | 变更后(元)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8,551.39 | 7,767.78 | 726,319.17 |
未分配利润 | 1,145,256,706.87 | 7,767.78 | 1,145,264,474.65 |
所得税费用 | 161,029.52 | 4,371.44 | 165,400.9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368,559.90 | -4,371.44 | 75,364,188.46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除上述财务报表调整事项外,该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