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进行送
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65,936,170.9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72,710,317.1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465,779,601.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为兼顾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4,747,444股,以914,747,44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1,636,349.80元(含税),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1.81%。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