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
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预计不超过1亿美元(含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面临因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等因素造成的汇兑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充分利用外汇工具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业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预计不超过1亿美元(含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因为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4、法律风险:存在因外汇市场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而带来的风险,或因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而造成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
务情况,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批准额度。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