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现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18元,共计募集资金516,12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60,849,056.6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5,270,943.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2,830,188.68元、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787,242.4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5,653,512.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35,653,512.2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63,971,543.74 |
利息收入净额[注1] | C2 | 864,875.4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63,971,543.74 |
利息收入净额[注1] | D2=B2+C2 | 864,875.4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72,546,843.9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55,965,569.80 | |
差 异[注2] | G=E-F | -83,418,725.85 |
[注1] 利息收入净额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注2] 差异原因说明如下:
1.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53,533,944.92元中,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金额92,934,400.00元。尚余60,599,544.92元未完成置换;
2.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7,461,320.75元尚未完成置换;
3. 申报发行费用4,920,261.36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4.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报告期内,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10,437,598.82元尚未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7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执行监管协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 8110201011901651279 | 150,401,374.91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区澳门路支行 | 931008010001023196 | 128,299,286.4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 310066014013007051362 | 77,262,263.0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3602013419201644793 | 2,645.4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防大厦支行 | 3602013719200187085 | ||
合 计 | 355,965,569.8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中的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0,819.5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7,000.00万元,由于无法区分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分别投入的设备产值,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邮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邮科技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3,565.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397.1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397.1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注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注2]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否 | 17,000.00 | 17,000.00 | 17,000.00 | 9,461.22 | 9,461.22 | -7,538.78 | 55.65 | 2023年11月[注3] | [注4] | [注4] | 否 |
2.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6,935.93 | 6,935.93 | -8,064.07 | 46.24 | 2026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1智能自动分拣技术研发项目 | 否 | 7,000.00 | 7,000.00 | 7,000.00 | 2,539.72 | 2,539.72 | -4,460.28 | 36.28 | 2026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2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 否 | 5,300.00 | 5,300.00 | 5,300.00 | 2,972.38 | 2,972.38 | -2,327.62 | 56.08 | 2026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3底层通用核心技术开发项目 | 否 | 2,700.00 | 2,700.00 | 2,700.00 | 1,423.83 | 1,423.83 | -1,276.17 | 52.73 | 2026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565.35 | 11,565.35 | 11,565.35 | -11,565.3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43,565.35 | 43,565.35 | 43,565.35 | 16,397.15 | 16,397.15 | -27,168.2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353.3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746.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投入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380号)。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资金中6,806.09万元尚未转出募集资金账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此情况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此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此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1. 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各级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因前述支付事项而发生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共计1,043.7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有1,043.76万元未置换完毕。 2. 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二级全资子公司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7,0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向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注1] 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2023年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2] 本年度各项目投入金额为置换报告中已披露的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金额与置换报告之后2023年11月-12月募投项目继续投入的金额合计[注3] 该项目已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工程决算及合同付款条件影响,部分款项暂未支付[注4]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