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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4-032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5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胜明先生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各项风险,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4、审议通过《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0,111,6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82.57万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50.70%。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的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开展授信、融资以及其他业务过程中相互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9.70亿元。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开展授信、融资以及其他业务过程中相互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属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帮助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的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

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促进公司业务而进行的合理担保,公司为经过严格筛选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一切正常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推动公司销售业绩增长,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或子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下,本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额度为公司(或子公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客户支付公司或子公司货款。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促进公司业务而进行的合理担保,公司为经过严格筛选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一切正常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该额度,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根据目前实际资金状况,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更多收益。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11、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金。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提名康胜明先生、胡俊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各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4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720.22万份,其中股票期权578.52万份,行权价格为6.66元/份;限制性股票141.7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4.16元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均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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